新晟 / 2018-09-28
問1. 我已經在香港公司注冊處注冊我的公司/非香港公司, 我是否仍須就申請商業登記提交另一份申請?
不需要。在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任何人士向公司注冊處交付成立本地有限公司的申請或注冊非香港公司的申請,會被視作同時申請商業登記。如申請獲接納,公司注冊處會一并發出公司注冊證明書和商業登記證。
問2. 我可否選擇不透過公司注冊處而直接向稅務局申請非香港公司的商業登記證?
除非有關非香港公司的業務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登記,在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必須向公司注冊處交付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申請。如非香港公司急需商業登記證,公司的代表人可帶同一份由該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地方的政府發出的「公司注冊證書」或同等性質文件副本,到位于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5號稅務大樓 4樓的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提交表格 1(b)及繳交商業登記費及征費,辦理新登記手續。該公司其后往公司注冊處辦理注冊時,須一并交付「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 (IRBR2)及表格NN1。該公司須在 IRBR2內表明已辦妥商業登記及列明其商業登記證號碼。
問3. 我想在香港成立獨資或合伙企業,是否向公司注冊處申請?
公司注冊處是負責注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
就你的獨資或合伙業務,你應在有關業務的開業日期起計一個月內向商業登記署登記。你只需填寫一份法定申請表(獨資業務:表格第1(a)號;合伙業務:表格第1(c)號),將填妥的表格連同你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的影印本(以及你的其他合伙人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的影印本)提交商業登記署。詳情請瀏覽商業登記署網站。
問4. 我已于商標注冊處注冊了我的商標。請問我是否還需要領取商業登記證?
是,你仍需替你的業務申請商業登記證。在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如你以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經營業務,必須向公司注冊處交付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申請。而經營其他業務類別的人士 (如獨資或合伙業務 ),則須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向商業登記署申請商業登記。
問5. 我已領取了商業登記,我是否就我的商業登記名稱享有商標專有使用權?
不會。香港的商業登記以及商標注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并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若要獲得注冊商標的保障,應向商標注冊處申請辦理商標注冊。
問6. 我可以從哪些途徑得知我的商標是否已被別人用作商業登記名稱呢?
商業登記署備存一本商業登記冊供公眾人士查閱。登記冊中的資料,包括業務名稱、業務性質、經營地點、經營者的個人資料(如適用)等。任何人士可隨時隨地經互聯網查閱登記冊上的資料。詳情請瀏覽商業登記署網站。
問7. 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于公司注冊處辦理登記手續,我是否可以利用該有限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該名稱會否自動獲得注冊商標的保護?
在香港,公司注冊和商標注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并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注冊處負責注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為法團并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注冊處則負責辦理商標注冊。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已在公司注冊處注冊,并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于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標注冊處申請注冊你的商標,才可獲得根據《商標條例》所授予的保護。
問8. 商標注冊處會否因為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于公司注冊處注冊而批予該名稱成為我的注冊商標?
在香港,公司注冊和商標注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并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注冊處負責注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為法團并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注冊處則負責辦理商標注冊。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已在公司注冊處注冊,并不代表該公司名稱可以獲得商標注冊。商標注冊處會就每一宗商標注冊的申請進行審批,以決定該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條例》(第559章)及《商標規則》(第559A章)所訂明的注冊條件。有關商標注冊的詳情,可瀏覽知識產權署網頁。
問9. 我可以透過什么途徑知道我的公司名稱是否已為別人的注冊商標?
你可以透過知識產權署的免費網上檢索服務檢索商標注冊處的注冊商標及商標申請的記錄,以找出你的公司名稱是否已為別人的注冊商標。
問10. 如果有人以我的公司名稱,向商標注冊處申請商標注冊,我可以提出反對注冊嗎?
如有人以你公司的名稱,向商標注冊處申請商標注冊,而該申請又獲商標注冊處接納,你可以由該申請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中公布后的三個月內,根據《商標條例》向商標注冊處提交反對通知及有關的反對理由,以反對該商標注冊的申請。在反對注冊的法律下,你須提交證據以支持你的反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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